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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抗原蛋白(酶)及疫苗核心酶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”第一次公示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“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抗原蛋白(酶)及疫苗核心酶研发及生产项目”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公告。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抗原蛋白(酶)及疫苗核心酶研发及生产项目

建设单位:广东菲鹏生物有限公司

建设性质:新建项目

建设地点: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彰化路4号1号楼(北纬22°53′31.520″,东经113°55′37.410″)。

二、工程概况

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980m2,建筑面积约43050m2,主要从事抗原蛋白(酶)、疫苗核心酶的研发与生产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郭锐,0769-22898886, 1186254856@qq.com
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

环评单位: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赵工,13428558486,846700886@qq.com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,公众意见的采集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。